根据《三亚学院科研管理办法》和《三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经公开申报、专家评审等程序,2022年度校级项目决定立项44项,详见附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《三亚学院科研管理办法》和《三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。
二、项目实施时间为2年。
三、重点项目需要完成我校认定一类科研分10分或二类科研分25分;一般项目需要完成我校认定的二类科研分15分。
四、公开发表的成果,须仅标注“三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资助+课题名称+项目编号”。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,结项时不予认可。
五、项目执行到期后,需按时提交结项材料,无特殊原因到期未提交结项的,按“不通过结项”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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